一是围绕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目标,正确发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导向作用,强化内涵建设与特色办学。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在评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学校自我评价、自我诊断、自我建设、自我发展,注重“一校一方案”,专家组重点审核学校评建目标合理性、达成度和质量保障措施的实效性。
三是切实简化评估工作程序,改进评估工作方式。缩减专家进校考察时间,专家进校工作时间一般为3天;取消评估资格审查,调整为办学条件数据公示;简化评建材料,学校要重视数据平台建设和分析工作。
四是改进专家工作方式。专家组要以深度访谈、集体座谈和重点剖析为主要工作方式,不进行面面俱到的核查;简化评估汇报会,评估工作报告不超过45分钟;合并评估交流会和反馈会,专家反馈应针对突出问题分析成因并提出明确的改进建议。
五是严格评估工作纪律,推行信息公开,坚决杜绝“四风”和弄虚作假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