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制定整改方案。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形成的《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专家现场考察评估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是学校整改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下一轮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措施和实施计划等。并于现场考察评估后3个月内上报评估中心。
(二)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根据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力争使专家提出的每个问题与建议都能得到回应,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有效,整改工作接近尾声后,学校与评估中心商量专家回访的具体时间,并于专家回访前15天向评估中心提交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梳理整改工作成效。
(三)整改回访。评估中心根据回访工作的需要组建7位专家构成的专家组,回访专家主要对照现场考察评估阶段专家意见考察学校一年来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考察主要通过听取专业整改情况的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回访时间安排为一天半。